证券代码:000403 证券简称:派林生物 公告编号:2022-1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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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
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
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。
特别提示:
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获得通过,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。
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。
一、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
(一)会议召开情况:
(1)现场会议时间:2022 年 12 月 16 日(星期五)下午 14:30
(2)网络投票时间:其中,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的时间为:2022
年 12 月 16 日上午 9:15—9:25,9:30—11:30,下午 1:00—3:00;通过深圳证券交易
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:2022 年 12 月 16 日上午 9:15 至下午 15:00 期间的
任意时间。
楼 1 号会议室。
司章程》的有关规定。
(二)出席会议股东情况
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网络投票情况 总体出席情况
占该类别有 占该类别有表 占该类别有
人 人 人
代表股份数 表决权总股 代表股份数 决权总股份数 代表股份数 表决权总股
数 数 数
份数比例 比例 份数比例
(三)公司部分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,受新冠疫
情的影响,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通过视频方式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。
二、提案审议表决情况
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一项议案,议案经表决获得通过,具体表决情况见下表:
同意 反对 弃权
议案名称 类别
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
总体 405,731,680 99.9692% 124,881 0.0308% 0 0.0000%
议案 1:关于变更审
计机构的议案
中小投资者 103,019,499 99.8789% 124,881 0.1211% 0 0.0000%
三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
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苏敦渊律师、王浩律师通过视频方式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
出具了法律意见: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、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、
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《公司章程》的规定,合法有效,表决结果合法有效,本
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。(全文请见《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派斯双林生
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》)。
四、备查文件
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》。
特此公告。
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
董 事 会
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七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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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键词: 股东大会决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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